為了荳荳妹的婚事,上周末我和媽媽連逛了二天的街,第二天走到腳抽筋(多虧了婆婆在台北,才可以趁機出去走走)。

好久沒逛街了,而且這次是要看訂婚可以穿的小洋裝,由於第一天荳荳妹要上班,所以我先代為試穿一下。

結果…

每個櫃位的小姐都說:「哎呀,妳一定可以的啦,看起來這麼瘦~」但我試穿的結果,每一件都緊得跟什麼一樣…

荳荳媽有個習慣 --  有事見人就說。

所以,我在裏面試穿的時候,她就在外面告訴小姐:「她胖好多喔~以前生完第一個還像小姐一樣,現在生第二個就變很胖……上次去騎腳踏車,穿那個衣服,照片看起來好胖…」等等的…一直講一直講…

哎~再待久一點,荳荳媽大概連祖宗十八代的事都會搬出來了…

大概因為荳荳媽話太多,每個專櫃小姐都對我們印象深刻;第二天再去時,小姐們看到我們都問:「今天逛多久啦?」  ~"~ ...

Anyway, 重點是:我真的胖太多啦!!!!!!!!

所以,為了美美的參加婚禮,為了不用再破費買衣服,我一定要減肥!!!!!!!!!!!!!!!!!!!!!

從今天開始,只能吃到不餓就好,不能吃到吃不下(這二者的差別真的很大)。我一定要成功!!!!!!!!!!!!!!!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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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anJian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