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
 
本人於 4 月 21 日申訴  貴局人員李X琴小姐(案件編號:4606),除了接獲  貴局已收到本申訴函之制式回覆外,至今已五日尚未接獲  貴局任何具體處理之回應,盼貴局依「「顧客抱怨及處理程序流程表」於明日( 4 月 28 日,第六日)收到  貴局對該員之懲處回覆並同該員之道歉函,否則將不排除投書各大媒體,盼  該員自重。
 
申訴人:XXX
電話:XXXXXXXX

前言:http://jianjiangirl.pixnet.net/blog/post/23806483
正式申訴函 1:http://jianjiangirl.pixnet.net/blog/post/23899994

 

這封信是早上發出的,下午三點半,接到台北總局致歉的電話,說明李小姐只是XX郵局支援的人,所以花了一點時間找人(是這樣的喔,原來郵局的人力派遣這麼隨便?人到哪兒都不知道?),我才不接受這種奇怪的說法,再怎樣一天花一天找人也夠了吧?總之,她說已收到李小姐的道歉函,但因為我的要求比較特別,要她親自寫,所以郵寄還要一點時間,balabalabala.....,我問那李小姐到處會受到什麼樣的懲處?她們說會找她回來開業務檢討會議(下班後的時間,且總經理會出席),所以出席會議當然心情會不好且對考績會有很大的影響…等。(講白話一點:這次除了「開會」,沒有「具體懲處」,小姐,您當我三歲小孩,這種話都聽不懂嗎?)她說我應該明天會收到信,那就來等吧~~

我也不是真的要那小姐怎樣,她就算沒被懲處我其實也不是真的在意,只是要出一口氣而已。看看郵局到底會不會辦這事,會辦就好了啦,現在有 BB 了,要放寬心、放寬心~~~可別動了胎氣才好~~~~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ianJian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